【一线微观】拖拉机也是车 醉酒驾驭也得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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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拖拉机也是车 醉酒驾驭也得拘!

  • 产品概述

  9月21日,二十家子镇一名乡民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驭拖拉机上路,以身试法成果被岭城交警逮个正着。

  当日,岭城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 下午15时许,城区中队民警在二十家子镇西南1公里处对一辆赤色农机车牌的拖拉机进行全方位查看时发现,驾驭员杨某满脸通红,看上去有些醉意。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杨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5.2mg/100ml,已达醉驾规范。

  经查,驾驭员杨某系二十家子镇乡民,45岁,对酒后驾驭拖拉机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涉嫌风险驾驭罪,杨某已被移送二十家子派出所进一步查询,案子正在处理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的规则,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进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含轿车及轿车列车、摩托车及简便摩托车、拖拉机运送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因而,拖拉机归于机动车的一种,不行误认为酒后驾驭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不归于酒后驾驭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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