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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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01-25

  901件次。其中,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8件次,行政处罚100件次,行政强制41件次,行政裁决0件次,行政检查746件次,行政给付0件次,行政奖励0件次,行政确认6件次,行政征收征用0件次,其他执法行为0件次。

  行政许可(含行政许可初审)申请8件次,受理8件次,准许许可8件次。撤销许可0件次,经过听证程序0件次。

  行政处罚立案100件,结案100件,结案率100%。罚没金额124.44万元。首违不罚8件,轻罚7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0.8%和0.7%。经过听证程序0件。

  全年实施行政强制56件次,其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1件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措施0件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件。

  大队6名消防监督干部,均通过省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国家局、总队防火监督业务培训12次,支队现场培训4次,参加国家局、总队法制培训8次,支队现场法制培训2次。大队全体消防监督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8件,行政处罚76件。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装卷归档行政许可8件,行政处罚100件。其中有音像记录的108件。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共有209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人员1名,聘请法律顾问1人。2023年共有209件案件经法制审核,通过209件,不予通过0件。

  一是整治行政执法明显问题有关情况,全年未出现行政执法明显问题,按照支队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有关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自查活动,各消防监督员之间对本月执法案卷相互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执法案卷规范。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有关情况。认真组织大队全体消防监督员学习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严格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不予行政处罚8件、从轻行政处罚7件,共15户市场主体。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关情况。为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大队配备执法终端,并为每名消防监督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四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有关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情况。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情况。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深入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情况。全面推广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留痕管理、“综合查一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情况。全方面推进轻微违法、初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制度,完善涉非公有制企业行政执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情况。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推进每月消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月上报优秀典型案例,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由支队对大队行政执法案例进行指导等。落实《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消防监督员考核评价方案》要求,大队每月召开执法工作例会,严格消防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为积极落实打赢全省安全生产翻身仗精神,大队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在今年全市每月监管执法评价,大队总体执法排名成绩优异,多次受到支队表扬。

  一是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不足。部分单位,特别是九小单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较低、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

  二是乡镇消防执法能力还需逐步提升。乡镇法制审核力量薄弱,专职消防执法力量少,执法人员对消防法律和法规掌握不系统,专业能力严重不足,与基层消防执法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3]2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湘政办发〔2023〕51号)的要求,结合本大队实际,现将大队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及举措汇报如下。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理应当作为消防安全监管执法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特殊的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时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标准。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上述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进一步加强对当前火灾形势严峻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彻底遏制群死群伤尤其是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凡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改正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逾期不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将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在湖南消防网上公示并纳入消防安全诚信体系管理。凡是单位主动报告并主动整改消防安全违法的行为,根据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单位主动报告整改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减免行政处罚规定》文件要求,一律免于处罚,激励企业组织消防隐患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把消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措施予以落实,贯穿于重点单位日常监督执法中。工作中,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及时邀请新闻单位做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曝光消防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对执法检查中出现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要进行行政问责,严格落实失职追责、渎职问责。

  3.核查单位年度预算及既有单据,印证是否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结合实地抽查,印证是否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灭火救援技术(工艺)处置队。

  8.结合实地抽查,印证是否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是否熟悉掌握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实地检查印证是否督促检查其落实。

  5.结合实地抽查,印证是否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结合实地抽查,印证是否落实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灭火救援技术(工艺)处置队组织管理职责。

  7.结合实地抽查,印证是否在员工中组织并且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部分是否包括以下内容,并结合实地抽查印证是不是满足实地情况: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有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部分是否包括以下内容,并结合实地检查印证是不是满足实地情况:

  (2)消防设施按时进行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方面检查测试的报告及维修保养的记录;(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1.每一楼层随机抽取2个场所,查看是不是存在未经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使用功能或经营面积现象。

  1.查看记录,核实是否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落实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抽取2处巡查记录的问题,查看是否按程序整改完毕。抽取2处巡查记录合格部位,查看是不是真的存在火灾隐患。

  6.每一楼层抽查不少于2个场所,核查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7.查看冷库、商业中转仓储区域及仓库,核查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保温材料及间隔材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完好,储存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8查看厂房生产物品及原料火灾危险性类别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完好。

  1.核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持证上岗,值班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比对消防控制主机信息,查看值班记录及设施故障维修情况是否及时登记和跟进。

  4.随机拉动演练,核查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技术(工艺)处置队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1.抽取2处记录显示已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印证是否整改完毕。

  2.抽取2处记录显示正在整改的火灾隐患,核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应改未改”现象。

  2.每一楼层抽取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核查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保持畅通。

  4.核查避难走道、室内步行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章占用现象,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5.核查疏散走道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章占用现象,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6.核查外墙门窗是否违章设置防盗铁栅栏或户外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设施。

  1.抽取2处内部装修施工部位,查看是不是办理用火用电审批,现场是否实施全程看护并配置灭火器材。

  2.查看厨房部位,核查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布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液化气储瓶间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厨房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保持完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关阀关电等措施是否落实,厨房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灭火和逃生技能。

  3每一建筑物抽取2个场所,查看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不是真的存在超负荷用电现象。

  4.随机抽取2个不同区域或楼层,各查看2处强弱电管井,查看防火封堵是否到位,管井设置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比对工作记录和表单,核查是否按要求开展电气线路监测和维修,是否按要求开展油烟管道清洗,是否按要求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1.比对维保、检测合同、报告、记录等,核查是否每年开展检测、每月开展维修保养。

  2.测试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查看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是否达标,远程起泵功能是否完好。逐一供水分区随机抽取2个室内消火栓,查看设施型号及设置距离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火栓箱、水带接口、水枪、水带是否完好 有效。

  3.抽取末端试水装置测试,查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压是否达标,远程启泵功能是否完好。随机抽取1个楼层核查管网、喷头布置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随机测试1组湿式报警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否保持完好。

  4.查看消防水泵房,核查消防水泵是否处于自动状态,控制设备电源设置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并测试水泵启停功能是否完好。查看供水系统阀门是否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查看供水管网设置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5.查看高位水箱和消防水池,查看水位是否充足,溢管、止回阀设置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6.分地上、地下楼层,各随机抽取测试2处排烟口、送风口、电动排烟窗,核查风机启动模式、风量设置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排烟口、送风口、电动排烟窗是否保持完好。随机抽取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查看风井、设备用房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控制设备电源设置是不是满足规范要求。

  7.分地上、地下楼层,各随机抽取2个火灾报警探测器,查看设置位置、保护范围设置及探测形式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系统元件是否完好有效,测试系统联动功能是否完好。

  8.随机抽取1处气体灭火系统及其他灭火系统,查看系统设置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测试系统功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9.查看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核查消防用电负荷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自动切换功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10.核查消防电梯是否按要求实施维修保养,并结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测试,查看消防电梯功能是否完好有效。

  11.随机抽取2个不同区域或楼层,各查看2个灭火器2个消防应急照明灯、2个应急疏散标志灯、2樘防火门、2个防火卷帘,核查设置位置、型号及距离是不是满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1.从员工名录中抽查1名入职一年以上员工,核实是否对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对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2.从员工名录中抽查1名新入职员工,核实是否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如无新入职员工,可不查)

  3.核实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是否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4.核实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现场抽查值班人员是否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1.查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科学,重点部位及火情设置是不是满足单位实际情况。

  1.如被检查单位不涉及上述抽查内容的,则不需检查,但要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注明;